u8国际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二期)4号公寓精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u8国际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二期)4号公寓精装修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湖东路旁。
2、项目业态:1栋公寓。
3、项目规模:06地块4号公寓共14层,建筑面积7979.27㎡,精装修面积约6442.46㎡。
三、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号公寓的电梯厅、大堂、公共走道、公寓套内等装修内容及公寓软装采购安装等。
2、工作内容:精装修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应包含不限于: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卫生间通风、室内外收边收口、设备管线的改造和包封、空调、室内软装采购安装等,同时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进行施工。
以上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其涉及调整工程内容对应的金额按实结算,不得因此提出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四、投标保证金及没收条款
1、投标保证金额: 200,000.00 元(大写 贰拾 万元)。
2、缴纳方式:基本账户现金转账或国有银行出具的保函。
3、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投标人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
(3)投标人提交存在虚假信息或经篡改的投标文件;
(4)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
五、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六、付款条款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每个月度产值支付,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
3、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5%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85%。
4、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且承包人按照合同及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移交了档案资料,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5、剩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七、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4月13日;
总工期含法定节假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总日历天数保持不变。
八、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止)在广东省内至少2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寓或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有1个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的已完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寓或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以下情形的报名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1、在招标人、招标人所属控股公司和招标人所属控股公司实际管理的其他园区项目中履约行为不良的投标人。
2、被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根据投标报名截止当天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https://data.gdcic.net/Dop/)的查询结果)。
3、信用中国(粤港澳大湾区)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单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九、提交材料及要求
序号 | 资料 | 提交要求 |
1 | 目录 | 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
2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4 | 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6 | 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
7 | 分管投标副总的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不得与授权人为同一人)。 |
8 | 投标人业绩 | 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止)在广东省内至少2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寓或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业态类型、合同内容、签章页等)、竣工验收材料等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载明的签发日期为准(如分批次竣工验收,则以最后一批次的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材料至少具有合同甲方、精装修施工单位盖章。 ②由总承包单位承接的含有精装修工程工作内容的总承包业绩,提供精装修工程金额相关的技术证明资料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精装修工程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合同甲方、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盖章。 备注:如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未体现精装修工程造价金额的,需提供体现精装修工程部分造价的经政府(或合同委托方)确认的造价文件关键页或政府批复文件或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9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有1个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的已完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寓或住宅室内精装修工程业绩。 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证明文件同本表格第8条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竣工验收材料需有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备注: 1、 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 2、 报名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公章。 3、PDF格式文件需根据资料名录制作书签,以便我司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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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4年 8 月 28 日 11 :00之前将本公告要求的第九条资料发送至:
1、邮箱:lining@ycrlzy.com,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755-26926654;13620965693。